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附随义务

时间:2013-03-22 17:34:52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附随义务

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

简称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基于当事人的意见;

基于合同目的的消灭;

基于法律直接规定。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债权人不在享有债权,债务人不在负担债务;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使合同的担保及其它权利及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反还给债务人,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合同附随义务

狭义附随义务仅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

广义附随义务则不仅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还包括先合同附随义务和后合同附随义务。
执业机构: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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