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2 12:31:38 作者:张华欣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介绍: 知识产权纠纷之著作权——2011年被告重庆某出版社出版的期刊《作文XX》。其中第12期登的“‘百贫县’变身‘百强县’”一文,该文配图使用了原告朱慧卿具有著作权的漫画作品“贫困县变百强县”。 被告未取得原告的授权同意使用原告具有著作权的“贫困县变百强县”漫画,侵犯了原告对漫画“贫困县变百强县”作品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利。
案情分析: 在接受原告(即作者)的委托后,律师同原告积极沟通,积极准备证据材料。经过调查之后,本律师认为,原告对本案所涉及争议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被告应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的损失。在起诉之后,被告认识到自己的侵权事实,积极同原告联系,协商解决本案。本案在律师的调解下,最终调解结案,双方对结果都很满意。
审判结果: 调解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