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犯法 法官有责

时间:2007-09-17 14:19:36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作者: 王攀

    律师是专门学法用法的人,但近年来律师因行贿被处罚,吊销律师执业证之事屡有发生,且总人数呈上升趋势。近日安徽又传出6名律师向法官行贿终身遭禁、不得办案的消息。他们知法犯法、影响司法公正的缘由究竟何在?

    律师作为知法者不会不知道,《律师法》第45 条有明文规定,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但现实中,一些人知法犯法,一再向法官行贿“发力”,试图左右司法。2004年,全国共有47名律师因行贿丢掉了饭碗;这几年,因行贿丢饭碗的律师,屡有被问罪者。他们之所以向法官“发力”,目的是为打赢官司#拿到高额报酬。

    中国的转型依然未跳出“人情社会”的“窠臼”,法官也处在一定的关系网中,律师往往借助关系网行贿,于是逃不出网络力道的法官,本身私欲重的法官,就会“着了道”,影响到公正判决。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的律师改行做法庭“掮客”,专门替当事人疏通法官!拿佣金讨生活,居然很赚钱。

    另外, 律师行业的不良竞争,往往导致一部分律师铤而走险,“搞关系”“走后门”。据统计,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青年律师占到60%,然而一个令行业忧虑的现象是,青年律师的数量在急剧减少。 他们之所以退出或转行,在于没有关系,案源少,即使拿到案子,也不一定“搞得定”,收入很低。显然,律师向法官行贿,不仅造成司法不公, 还会在律师行业里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的怪现象:正直的律师无法拓展案源,不得不退出或转行,而留下来的、深谙潜规则的律师又给行业抹黑。

    法治社会,法律就是最高规则。无论对行贿的律师,还是受贿的法官,都要依法严办。我们还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律师加强职业教育,保护他们依法办案的积极性,关心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我们也需检查和反思现行的司法制度,补住“小漏洞”,从源头上确保法官的“慎独”,确保司法的独立与公正。

                                   (来源:《新民晚报》

执业机构:上海市君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余向栋律师 > 余向栋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