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9-25 21:02:38 文章分类:有感而发
余向栋
经常会遇到一些律师同行抱怨遇到一些不顺心让人郁闷的事,在什么地方碰壁啦,某单位的具体办事人员素质太差,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啦,等等,等等。 其实我们律师的工作就是克服困难,排除障碍,办人之不能之事,干人之为难之活。要不然人家自己手拿擒来,还要请律师干什么?当然,律师没有公权与普通公民一样,律师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只是用他的专业知识和资源优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在此过程中势必会有困难,有的还是相关方尖锐的利益冲突。我的态度是该说的一定要说,该争的一定要争,寸土必争,寸步不让;该忍的还是得忍,不逞一时之能,不赌一时之气。这个忍也不是丧失原则的退让,而是退一步进两步。不把暂时的挫折挂在脸上,退一步海阔天空,没什么了不起的。调整心态继续走自己的路,不被路上的一块小石头就挡住了去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尽到了责任,无愧于当事人,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无愧于律师的称号。至于说到大的法治环境,同在一个蓝天下都一样,谁也不会比别人多晒一点阳光,我们没必要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既然别人过得那么快乐,我们为什么不让自己也快乐一些呢?都说做律师的心理承受能力要强,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