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5:22:2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案件起因:
2020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作出的[202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科技”)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46.57元。巴士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将所持巴士科技100%股权转让给金华博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3月3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浙江证监局予以处罚。
案件进展:
根据中天服务(原巴士在线)公告,部分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已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中天服务索赔案已有股民收到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中天服务被判需赔偿股民投资的损失。中天服务(原巴士在线)(002188)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三年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4月中旬到期。
索赔条件
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4月27 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中天服务(原巴士在线)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上海申渝证券律师团队提示: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先办理索赔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或关注公众 号 索赔诉讼团参加索赔登记活动。目前,部分股民与公司和解已拿到赔偿款,索赔时效仅剩一个多月,受损投资者仍可提起诉讼。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律师提示:需要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的具体诉讼材料有身份证明文件、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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