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3:10:1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2023年3月10日,*ST海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2023年3月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号)。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2016-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涉嫌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下股票可以进行索赔。
海伦哲索赔登记条件
海伦哲索赔区间2017年4月26日到2021年10月25日间买入300201海伦哲,且在2021年10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应以法院判决为准)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2022)的相关规定判断,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或关注公众号 索赔诉讼团 参加下一批次索赔征集活动。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需要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的具体诉讼材料有身份证明文件、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
投资者可以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或到访律所。办理委托手续后,投资者的案件全程进展,何时开庭、判决结果、赔付情况等后续进展,律所都会通知。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目前有:獐子岛、东方网络、天海防务、广州浪奇、亚太药业、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金花股份、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凯乐科技、惠而浦、新纶新材、粤传媒、林州重机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作者简介:
荆华律师,中共党员,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长期专注各类证券期货、私募股权、消费者维权等诉讼或仲裁争议,特别是在证券金融,保险银行纠纷方面有十余年办案经验。本文仅为笔者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的一些观点和建议,仅为参考。如投资者遇到实际法律纠纷问题,也可以直接将情况反馈给律师,以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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