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房产买卖纠纷律师;越秀区房产合同违约纠纷高胜率律师

时间:2025-06-17 20:44:2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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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法律知识:
民法典合同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或者是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商品房买卖纠纷;
2.二手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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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产租赁纠纷;
5.购房定金纠纷、中介佣金纠纷、合同解除纠纷、合同继续履行纠纷、违约赔偿纠纷;
6.物业管理纠纷,相邻关系纠纷;
7.房屋赠与合同纠纷;
8.房地产继承、分家析产纠纷;
9.婚前房产析产确权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等纠纷;
10.挂名买房纠纷、房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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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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