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看守所寻衅滋事罪如何取保候审辩护;增城刑事律师咨询

时间:2025-07-07 16:45:2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招志南律师电话159-187-94024(微信同号),13年律师经验,口碑好,费用合理.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北5号,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一 、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二、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不符合前款行为,可做寻衅滋事无罪辩护。

三、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可从被告人主观方面来看不存在犯罪的故意来阐述。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如果被告人并没有这种犯罪故意,被告人在主观上是并不存在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而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耍威风、逞强好胜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起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那么从主观上而言,被告人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所规定主观要件。

四、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

可从被告对受害人仅造成轻微伤害来阐述,尚未达到轻伤以上刑事标准。

广州刑事案件法律知识: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做什么,每个案件因其特性而工作不同。不可否认的是,当事人及家属因不了解办案机关的套路而会走很多歧途。
在当事人刚刚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辩护律师及时介入可以起到“消毒止损”的作用。刑事案件有很多的注意事项,比如“孤证不能定案”,比如“任何人无义务自证其罪”,又比如有的当事人没有看笔录的习惯,办案人员让签字就签了,完全不看笔录的内容,尽管很多笔录的内容根本就不是自己的本意。也存在当事人要求办案机关更正笔录而办案机关没有更正但仍然签名的情况。遗憾的是,很多案件都是当事人自己把自己“说进去”的,而这些口供一旦与其他证据相印证,想要全身而退几乎是非常困难了。
一、在侦察机关(以公安机关为例)将案子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之后,就留给家属七天的时间,这七天时间在刑事案件中又称为“黄金救援期”,而辩护律师要做的就是通过会见当事人之后综合了解案情,向检察院发表法律意见,力争不批捕,避免检察院被捆绑在刑事诉讼程序这辆战车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不仅要做侦查阶段所需要进行的辩护工作,而且还需要进行阅卷工作。侦查阶段公安制作的所有证据,会移送至检察院,此时律师享有阅卷的权利。所以律师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阅卷。只有阅卷,才能全面了解案件的所有情况,及时对案件的辩护工作做出更详细的计划。
2、阅卷后会见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展以及案件情况。
3、及时与承办机关沟通,若案件存在无罪或可不起诉的情况,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
4、关于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对于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律师会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案件承办机关也会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去签名就行了吗?大错特错!即使是认罪认罚案件,律师仍然拥有很大的辩护空间!

三、审判阶段
该阶段是律师工作全面、综合的体现。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 后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情节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

1、庭审前的会见工作。庭审前需告知当事人庭审流程,公诉人、检察官、辩护人大概会问什么问题,别让当事人在庭审中不知所措。
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质证意见、发文提纲、辩论意见等都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在庭审中随机应变也不慌。
3、庭审中的辩护工作。普通的案件辩护工作自然是不用说。但是,认罪认罚的案件,律师还能否发表其他辩护意见?当然可以!
4、庭后的补充法律意见及会见工作。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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