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高胜率离婚律师;越秀区婚姻财产夫妻财产律师

时间:2025-08-11 18:38:4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招志南律师电话159-187-94024(微信同号),13年律师经验,口碑好,费用合理.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成员均有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工作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应变能力强,严谨认真,技术娴熟,善于抓准争执焦点,注重案件细节,把握案件实质,能将事实与法律准确结合。
擅长领域:
1、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夫妻债务纠纷、婚前财产纠纷、彩礼退还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抚养权纠纷; 2、恋爱同居财产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3、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 4、分家析产、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确权过户纠纷; 5、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6、离婚协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起草代书。

法律知识:
一、婚前买房
1、夫妻结婚前一方使用个人资产取得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
夫妻结婚前一方使用个人资产支付了首付部分,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个人资产,而夫2、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尚未还清的债务视为房产登记一方债务。
3、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事先未约定,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如果事先有约定并签订了法定认可协议,则按照约定来分房。
4、其中一方父母出资全款给子女买房,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资产。如果登记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视为父母赠与行为,属于双方共同资产。

二、婚后买房
1、夫妻结婚后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已经支付全部房款,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转化,算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其中一方结婚前买房,结婚后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赠与行为,属于双方共同资产。
3、夫妻结婚后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了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均视为夫妻共同资产。
4、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除明确约定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外,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婚后给子女买房,房产证只登记了子女名字,若子女未成年则代为保管,若子女已经成年视为赠与行为,房产属于子女。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三个人的名字,则三人平分。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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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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