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阴律告知彩礼应何去何从?
时间:2015-01-07 09:55:10 作者:阴乐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概述】
京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离婚律师阴乐受理过一起因彩礼归属发生争议的案件。主要案情为:原告与被告欲结婚,遂原告出钱5万,被告出钱30万购买婚房,但半年后二人分手,原告被告就所出彩礼是否返还问题产生争议。
【京华律师点评】
(一)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虽然原告没有索要,但被迫迫于当地习俗给予结婚彩礼,目的明确为结婚所用。现实中并未结婚,此为案件事实。所以应当返还彩礼。 (二)给予彩礼是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现二人未能结婚,5万元的彩礼钱应当退回。因此,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王雷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请。最后法院依此判处返还王雷彩礼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