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时间:2009-06-14 13:02:13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08年12月25日,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情况。自2006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省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012件,涉案金额3.2亿元,涉案人员2311人,其中厅级23人,县处级171人。2007年3月以来查结的39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是:
  (一)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受贿案。1994年春节至2007年8月,张海钦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633.8万元,美元9.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572.68万元,美元7.88万元,港币1.04万元。2008年11月,张海钦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原主任张铁良受贿案。1999年至2007年,张铁良利用职务之便,在贷款审批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115.8万元、美元4万元、港币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11月,张铁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三)河南省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徐兴恩受贿案。2001年至2006年,徐兴恩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5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0月,徐兴恩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四)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包建民受贿案。1989年至2007年,包建民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人事调动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101万元、美元9.5万元及价值40.3万元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礼金人民币37.2万元、美元0.25万元;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133.65万元、美元20.89万元、港币1.06万元。2007年10月,包建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中原大化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陈留栓(正厅级)受贿案。1998年至2007年,陈留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设备采购、办理企业保险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317.5万元、美元1.5万元、欧元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7月,陈留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平顶山市新华区原区委书记杜欣(副厅级)受贿案。2000年至2006年10月,杜欣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人事调动等工作中,先后216次收受贿赂人民币550.6万元、美元2.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公款35万元;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373.9万元、美元1.6万元来源不明。2007年12月,杜欣被判处无期徒刑。
  (七)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任金洲(副厅级)受贿案。2000年至2007年1月,任金洲利用职务之便,在进口汽车配额分配和本集团涉外工程承包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147万元,美元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侵吞公款32万元;挪用公款30万元。2008年8月,任金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八)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副主任罗开明受贿案。2005年2月至2006年11月,罗开明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贷款审批、网络工程招标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158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9月,罗开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九)河南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张喜堂(副厅级)受贿案。2004年4月,张喜堂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拨付工程款等工作中,收受贿赂3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1月,张喜堂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十)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张士勋受贿案。1997年11月至2006年,张士勋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减免土地出让金、改变土地性质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56万元,美元2.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7月,张士勋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十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陈学升受贿案。2001年至2005年,陈学升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和人事调动工作中,收受贿赂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6月,陈学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十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原副院长刘晏宏(副厅级)受贿案。2001年至2006年,刘晏宏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包工程、拨付工程款、建筑材料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46.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0月,刘晏宏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十三)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全成(副厅级)受贿案。2004年春节至2005年春节,郑全成利用职务之便,在案件诉讼和执行工作中,收受贿赂4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1月,郑全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十四)政协濮阳市委员会副主席、濮阳市人民医院院长高尚社(副厅级)受贿案。2005年至2007年,高尚社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医药采购、人事调动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236万元、英镑0.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12月,高尚社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原总经理刘先超(正处级)受贿案。1993至2005年,刘先超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人事调动等工作中,单独和伙同其亲属收受贿赂人民币1136.56万元、美元14.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1月,刘先超被判处无期徒刑。
  (十六)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郭绍宇(正处级)受贿案。2001年至2007年3月,郭绍宇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等工作中,收受和索取贿赂人民币738.33万元、美元10.4万元、港币0.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给国有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08年9月,郭绍宇被判处无期徒刑。
  (十七)商丘市规划局原局长韩思召受贿案。1997年至2004年,韩思召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等工作中收受、索取贿赂54.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侵吞公款42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147.8万余元。2007年9月,韩思召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十八)义煤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熊元平(正处级)受贿案。2004年至2007年5月,熊元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技改工程中,索取、收受贿赂35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公款37.05万元。2007年12月,熊元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十九)上蔡县原县委书记杨松泉受贿案。2000年至2005年,杨松泉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人事调动等工作中,单独或伙同其情妇收受贿赂人民币119.49万元,美元1万,为他人谋取利益;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277.99万元、美元17.97万元、港币3万元。2007年10月,杨松泉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二十)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原局长索好玺受贿案。1997年至2007年2月,索好玺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贷款担保、人事调动等工作中,单独和伙同其妻任秀英107次收受贿赂236.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2月,索好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任秀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十一)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原副局长蒋超(正处级)受贿案。2001年至2004年,蒋超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索取贿赂1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向他人行贿42万元。2007年6月,蒋超有被判处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二十二)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李遂江(正处级)受贿案。1996年至2007年,李遂江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土地复垦、建设用地规划及审批工作中,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人民币180.9万元、0.2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11月,李遂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二十三)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黄保安(正处级)受贿案。2003年3月至2007年4月,黄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复垦、关闭砖瓦窑经费补偿等工作中,收受、索取贿赂10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11月,黄保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二十四)南阳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刘伟(正处级)受贿案。2003年1月至2007年3月,刘伟利用职务之便,在环保项目验收、申报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出具环评材料等工作中,收受单位和个人贿赂13.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5月,刘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二十五)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建设指挥部原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苗晋强(正处级)受贿案。1999年至2006年,苗晋强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工作中,收受贿赂67.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2月,苗晋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二十六)河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原处长王宏升受贿案。2003年春节至2007年7月,王宏升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水利专项经费拨付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62.4万元,美元0.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9月,王宏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二十七)河南省沙颍河涡河近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原局长江京会(正处级)受贿案。2005年春节至2007年7月,江京会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标、拨付工程款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33.8万元,美元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9月,江京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二十八)河南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原总队长张连富(正处级)受贿案。2002年中秋节至2006年8月,张连富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工作中,收受贿赂人民币54万元,索取贿赂1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8年9月,张连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二十九)河南省水利厅移民规划处原处长樊超产受贿案。2001年至2004年,樊超产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2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公款3万元。2008年9月,樊超产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三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原副庭长刘春意(副处级)受贿案。2000年至2006年,刘春意利用职务之便,在案件执行等工作中,索取、收受贿赂5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参与挪用公款150万元。2007年5月,刘春意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三十一)南阳市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杨丙岑受贿案。2000年至2006年,杨丙岑利用职务之便,在设备、基建项目招标、工程款结算和贷款审批等工作中,收受贿赂65.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7月,杨丙岑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三十二)河南省公安厅原助理调研员王盘云受贿案。2005年9月,王盘云利用兼任省打击非法招生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受价值47.88万元的汽车一辆及价值1.37万元的电脑和摄像机各一台,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7月,王盘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三十三)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兴敏(副处级)受贿案。1999年至2006年,李兴敏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结算工程款、原料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7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2月,李兴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三十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庭长张福?(副处级)受贿案。1999年至2000年,张福?利用职务之便,在评估拍卖、查封解封、暂缓执行工作中,收受贿赂164.5万元,美元0.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3月,张福?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三十五)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原副局长樊德保受贿案。2001年至2006年,樊德保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拨付工程款、工程变更设计等工作中,收受贿赂8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7月,樊德保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十六)中铁七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藏铁路指挥部项目部经理杜厚堤(副处级)受贿案。2002年至2003年,杜厚堤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和工程款结算等工作中,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贿赂88.8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905万元。2007年8月,杜厚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十七)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原政委苏连欣(副处级)受贿案。2002年至2007年,苏连欣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查处超载车辆工作中,收受贿赂26.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2月,苏连欣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三十八)安阳县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兼安阳县对外贸易总公司总经理赵彰庆受贿案。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赵彰庆利用职务之便,在向企业拨付科技经费等工作中,收受贿赂21.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165.1万元进行营利活动;非法占有公款78.7万余元;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万元。2008年11月,赵彰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三十九)渑池县卫生局原局长关拴柱受贿案。2003年至2006年,关拴柱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单独或伙同其情妇收受贿赂126.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7年12月,关拴柱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执业机构:河南忠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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