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05 17:44:12 作者:高强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异议人于****年**月**日接到****人民法院关于本案原告——***诉异议人传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的规定,特提出异议如下:
本案不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
(写明异议的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异议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现特提出异议,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