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书

时间:2008-11-05 17:44:12  作者:高强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异议人:(写明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法人应当写明全称)

  异议人于****年**月**日接到****人民法院关于本案原告——***诉异议人传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的规定,特提出异议如下:

  本案不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

  (写明异议的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异议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现特提出异议,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

****年**月**日

执业机构:北京道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招标投标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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