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5 15:11:17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在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服务中心日前召开的蓟门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表示,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中具有任何诉讼参与方都不能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冤案大多是被告人不认罪或认罪后又翻案以及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的案件。客观来说,在司法人员心目中,更重视惩罚打击犯罪。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只有辩护律师是专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和合法权益的,实践中往往能提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由于其诉讼职能和诉讼角色所不能发现和提出的问题。
顾永忠教授提醒,应关注和警惕在未来法治不断健全完善的情况下还可能发生的冤案,充分发挥律师在防止冤案发生中所起的作用。
来源: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