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22 14:40:35 文章分类:闸北律师
■单身“高富帅”原是已婚屌丝 多女士QQ相亲丢财失身
■稳重“儒雅男”实为多年惯偷 大龄女家中见面就被盗
时下,网上寻缘是单身男女职工征婚交友的流行方式。特别是刚刚过去的“情人节”更催生了新一轮征婚交友潮。不可否认,确实有不少适龄男女通过婚恋网站、QQ聊天等找到了合适的另一半,但这一过程中上当受骗的也不少,特别是有些女士不仅被骗了财,还被骗了色。为此,房山法院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希望能给广大朋友提个醒。
案例1
通过手机结识假军人
三男轻信对方被骗财
前不久,42岁的郭英在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手机交友平台与28岁的姜磊相识。郭英竟然以丈夫和前妻之女牛丽的名义,冒充现役军官,与姜磊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其间,骗取姜磊1.5万余元及戴尔牌笔记本电脑1台。
随后,郭英通过手机交友平台与房山区闫村镇29岁村民董华相识,郭英仍以“牛丽”的名义,冒充现役军官,与董华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其间,郭英通过董华与开超市的牧鹏认识,便以看病等为由从牧鹏处骗取现金2900元、价值150元的手机充值卡一张以及租车费550元。
一个月后,郭英通过他人介绍与王波相识,郭英仍以同样的方法与王波交往并订婚,其间骗取王波3700元,从王波处获得金立牌C600型手机1部。
最终,郭英被传唤到案。法院认为,郭英多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郭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退赔被害人所得赃款。
法官提醒:
莫轻信对方标榜的身份
本案中,42岁的郭英冒充24岁年轻女子行骗成功,除郭英外表年轻外,与郭英冒充军官有很大关系。近年来,屡屡出现冒充军官、警察、教授等身份骗财骗色的案件,被骗者基于对这些身份的天然好感和信任,很容易上当。法官提示,在交友过程中,尤其是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上交友的,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所标榜的身份,包括婚恋网站上所谓“加V”、经过身份认证的优质青年,也不可掉以轻心,实践中已出现因为信任婚恋网站身份认证内容被骗,最终起诉婚恋网站的案例。
案例2
仅凭QQ聊天就交友
多名女士丢财失身
自称单身、父母双亡的庞强利用自己明星般的帅气外表,在4年间先后骗得6位女士财产高达86万元,在受害人眼里,庞强就是“高富帅”,却不想自己已深陷骗局。
前段时间,已婚男子庞强通过QQ聊天认识了卫女士,他告诉卫女士自己叫陈某某,并骗卫女士说自己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在化工厂爆炸中去世,由奶奶抚养长大,至今未婚,自己是复旦大学毕业的,在国外留学,目前是瑞士籍华人,在北京金融街的外资银行工作等等。在网上聊天和见面过程中,庞强对卫女士大献殷勤,不久就俘获了卫女士的芳心。
后来,庞强以做生意、资金周转等理由,骗取卫女士8000元。用同样的方法,庞强先后骗得六名女士钱财86万余元,并与部分女士发生关系。2011年10月,庞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认为,庞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庞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
案发后,多位受害者坦言,自己是被庞强的帅气外表迷了心智,被他的“风度优雅”忽悠了。
法官提醒:
仅凭外表交友不靠谱
本案中,已婚男子利用自身优越的外貌条件,轻易骗得多名女性的钱财,反映出部分青年在征婚交友的过程中,没能理性抵制视觉诱惑,付出真心的同时,在犯罪分子精心编造的谎言中,付出了大量钱财。在实践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外貌优势,编造诸如做生意亟需资金、假名打欠条借钱、张罗婚礼需要资金等理由,步步套取被害人钱财。恋爱过程中,当对方提出需要资金支持时,一定要冷静观察对方的行为和意图,审慎给予对方钱财。在给予对方钱财时,要多留个心眼,保留一些证据,如果实在觉得让对方出具欠条难为情,可通过录音、第三方见证人加以证明。
案例3
征婚后竟邂逅惯偷
初次见面女方被盗
大龄剩女陈女士刊登征婚广告后,竟邂逅了外貌端正的惯偷朱文,两人第一次见面没说几句话,陈女士的电脑就被朱文顺手牵羊,令陈女士唏嘘不已。
2012年12月,大龄剩女陈女士在报纸上刊登了征婚广告。朱文看到了这条信息,心想陈女士家庭条件不错,年龄不小,肯定迫切想找到伴儿,决定去应征,弄点钱来花。
当朱文以应征为名与陈女士取得联系后,陈女士被电话中斯文儒雅的声音打动,竟答应朱文到自己家中见面。朱文虽已年过50岁,但外表年轻稳重,陈女士很是欣喜,赶紧泡茶端水。朱文的贼眼到处张望,发现了在客厅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赶紧抓起电脑,健步如飞地离开了陈女士家。等陈女士回到客厅,发现朱文连同电脑一起不见了时立即报警。
2013年4月,四处逃窜的朱文被查获归案,陈女士的电脑早已被销赃变现。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朱文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朱文退赔陈女士电脑折价款。上海浦东律师,上海黄浦律师,上海徐汇律师,上海长宁律师,上海静安律师,上海普陀律师,上海闸北律师,上海虹口律师,上海杨浦律师,上海闵行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婚姻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刑事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法官提醒:
初次见面最好别在家中
本案中,陈女士与朱文初次见面便被朱文盗走一台电脑,主要原因是陈女士想当然认为亲自前往家中相亲的朱文也具有和自己一样迫切交友的想法,对朱文放松警惕。实际上,将初次见面的地点安排在家中是十分危险的,初次见面的地点应选在开放的公共空间,如咖啡厅、茶馆等地,或者有他人陪同,可明显降低危险系数。朱文将目标锁定陈女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从征婚广告中了解到陈女士大龄未婚、经济条件不错的信息,利用了陈女士急于交友的心理。所以在征婚交友过程中,大龄女青年应擦亮双眼,格外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赵艳艳)来源: 劳动午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