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05 10:13:2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医托,顾名思义,是医院的“托儿”。医托害人骗财的事还真不少,去年6月,我们就接待了一位饱受医托之害的当事人。
李云龙是潍坊本一个地地地道道的农民。年轻时的苦日子让他患上了严重的胃病并留下了病根,有时为兵折腾得寝食难安,这几年他几乎吃遍了能买到的胃药,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可病情并没有太大的好转。
2005年4月的一天,他来到某医院想抓点药。刚走到门口,一名男子突然向他走来,口若悬河地和李云龙套近乎。
“今天碰到我算你走运喽!就你这病,上医院几下子就把钱整光了。走,我带你去个地方,也是医院一个名医开的,价钱低,见效快。”
旁边一个拿着CT带的陌生女子也附和,“就是就是,我弟弟也是在那里治好的。”
美等立耘里弄反应过来,这名男子把他七拐八拐带到一家诊所。在那里,一个自称“ 孔 教授”的人接待了他,还拿出几个红本本,说这是他获得的荣誉。看到满墙的证明该“教授”的医术高明的锦旗,李云龙深信不疑。
孔 教授给他开了四个疗程的胃炎药水,每个疗程1600元,共计6400元。李云龙因为身上的钱不够,想先拿两个疗程的。但 孔 教授说他业务忙,经常出差,为了不耽误治疗,要求李云龙一次拿回去。李云龙信以为真,回到家凑齐了钱取回药水。等他再次回到家喝了一包后,发觉不对劲,赶紧跑到这家诊所,结果已不见了“ 孔 教授”的踪影,墙上的锦旗也没了。他又来到该医院询问,却被告知这里根本就没有它所描述的“ 孔 教授”。转眼间借来的救命钱化成了泡影,李云龙赶紧抱了案。但等了一个月,也不见派出所有消息,李云龙为此还大病了一场。
无奈之下,李云龙找到我们所,想听听我们的建议。我们认为,在还没有找到医托和“ 孔 教授”之前,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的结果。但医托及其行为值得我们详细地解读一下。
医托的存在,除了患者病急乱投医等原因外,法律监管的空缺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仅有一部部门规章是1998年卫生部、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根据此通知,医托的行为可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但目前的公安机关职能一行是执法方式解决确能证实为诈骗的“医骗”行为,而目前所说的医托,大多既不属于一般治安秩序管理,也无法证实为真正的诈骗犯罪,因此出现了“抓了放,放了再抓”的尴尬局面。
但我们认为,这种行为可使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医托本身就是一种现身说法的活广告,他们在拉病人的同时也散发违法的小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同时医托的行为又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他们在大医院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散布虚假信息,诋毁其他医院的声誉,招揽病人的医托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这两部法,对医托及其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在目前查处医托遭遇法律以及执法尴尬的形势下,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关机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只有密切配合,才能有效的遏制医托行为的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