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一般流程
时间:2009-05-22 10:47:3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完整的业务流程有利于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实现。
1、法律服务的接待、登记、办理委托手续。
2、法律服务事项的分配。由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主办律师负责监督。
3、案件的研究、探讨,制定方案。
在开拓思维的基础上,由服务决策者最终确定最佳方案。
4、展开前期调查和与客户的必要沟通。
5、庭审活动及其它法律服务活动。
庭审解决的服务项目,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确定权限及权利义务。其他法律服务活动,按其固有的特点执行,如对帐款、商业秘密等,将注意隐秘和安全性。
6、客户回访。
回访有助于建立与公司长期的信任关系,有助于业务信息采集分析与决策。
7、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采取主办律师自监和行政部门监督相结合。
8、业务信息档案的建立
对服务用时、效率、业绩、法律法规的使用、存在的不足等做一次总体评估,建立微机档案和手写档案长期备查。建立信息库、全程归档。
委托律师需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律师?
什么是律师?恐怕人们的认识大都比较模糊,以为名片上印着律师头衔或自称为 律师的都是律师;某些单位在招聘时将公司专职法务人员称作律师,其实这些都是误 解。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 业人员。也就是说,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俗称律师执照)的才是真正的律师。而 目前社会上冒充律师名义办案的“黑律师”也存在,不仅乱收费用,办案质量也较低 ,严重扰乱着法律服务市场。在聘请律师时应切记辨明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什么时候聘请律师?
人们往往有这样的观念,以为只有“官司”缠身时才有必要聘请律师。其实在平时一遇到法律问题就应向律师咨询。花费不多的咨询费,却可避免不必要的金钱和时 间浪费,实是明智之举。还有,不仅是大公司,还是规模较小的公司,聘请一个常年 法律顾问是很有必要的。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已出现了私人法律顾问,预计再过几 年,拥有私人律师与私人医生会成为普通百姓的选择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 私人法律顾问
如何聘请合适的律师:
聘请到律师很容易,但要聘请到一个合适的律师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人们聘请 律师的途径通常有两种:一是在朋友、亲戚圈子里打听他们熟悉的律师;还有通过报 纸、电话黄页及因特网等媒介寻找律师。选择合适律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多问多了解 ,这有些类似于选购合适的住房,人们总不会很轻率地随便找一个房产公司就了事。 你可向朋友、亲戚详细了解他推荐的律师的情况;更重要的是当你与律师第一次接触 时,应询问他对案件的看法、办案思路以及曾经经办类似案件的经验,从而综合判断 该律师的专长、服务态度等。当然,还应考虑你本人的经济实力和案件重要程度。
如何处理与律师的关系:
与你聘请的律师保持和谐、积极的关系对案件的成败是相当重要的。作为律师, 他有责任定期以电话或会面的形式向你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而当事人则应积极配合 律师的工作,如主动向律师提供证据线索,让律师及时、清楚地明白你对案件的期望 以及想法等。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当事人喜欢律师按照他的指示去做,而律师的思路 又往往与当事人的不一致,这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突出矛盾。当事人应当明白 律师有专业的办案经验,应尊重律师的想法,除非他确实认为律师的做法会导致案件 不应有的失败,此时可考虑解除聘用合同、另请律师,但“临阵换将”应慎之又慎。 还有,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不要抱有太大的期望,因为再优秀的律师也不可能“ 包打官司”。当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应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不加分析地迁怒 于律师是不足取的,不利于案件最终顺利解决。
与聘请律师有关的几个问题:
当事人在遇到民事经济纠纷聘请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时,往往分不清全权代理和 一般授权代理的区别。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等 诉讼权利,而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 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分清两者区别对于恰当地 授权、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 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 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委托律师需办理的一般手续
正式聘请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方可成立。这些手续主要是: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
3、交纳聘请律师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由律师事务所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一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当然,对于确实无力交纳律师费用的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可以减、免费用或者尽量少收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委托律师前的准备工作
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此外,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
此外,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拒绝接受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