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时间:2009-10-28 11:19:09 作者:杨春恒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如今的社会我也弄不明白了,到底法律在我们这个国家有没有地位呀!
在各个媒介上,都在宣扬一个新名字:女性性工作者。看看,都成为工作者了!这句表扬工作者的话“工作者是美丽的”我看也不能用了,不然,她们也是美丽的了,那个美好的词怎么可以与这种职业混为一谈?!
我们都知道要抓淫绝淫,可是又是一半松一半紧,一半抓一半放,反倒最后,洗头房多如牛毛,更有甚者还形成"洗头一条街",大冬天穿吊带衣,比着赛着谁露的肉多。这还不算,我们的政府又“人性化”的出一个新规定,要求从事性工作的人一定要用“安全套”,还要定期检查有没有使用,不使用的要罚,,天呀,这不是变相的确认了她们的地位的合法性吗??还不如学古时开个正规化的妓院呢,还好管理一些。
再如今,又一个新名字出现在报上:女性性工作者!哈,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