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问题

时间:2009-10-28 11:26:52  作者:杨春恒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保护人的生存基础与民事债权纠纷之间的矛盾,比如被执行人只剩下个房子住,法院就不能动他的房子。

二,法律不完善,比如我国已有了故意不履行民事判决的刑事处罚,那无意的呢,还不起钱的呢?就欠了也白欠。

三,地方保护,公司法人之间的债权纠纷大多涉及地方保护,往往当事人多花几倍的冤枉钱官司还是不明不白。

四,没有个好的法律监督体系,来监督管理各地法院执行庭的执法活动,往往索拿要执行人财物现象严重,比如某执行人要带执行人员异地执行财产,他们先要吃再要住,到了地方还要小姐,光这些都快赶上判的那点债权了。
执业机构: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潍坊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行政复议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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