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

时间:2010-02-28 08:54:05  作者:万方亮  文章分类:企业顾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说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律师解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况作出归纳,明确规定符合一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用工理念也是当前发达国家劳动用工管理的精髓。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提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社会称之为“铁饭碗”。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我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种僵化的“铁饭碗”。这次实施条例把《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万方亮律师13520070136
执业机构: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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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名誉侵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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