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局只是一个局

时间:2008-09-02 18:11:17  作者:凯迪  文章分类:律师业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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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困局:写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一周年之际

麦笛曼



        经济上有多繁荣,政治上可能就有多腐败。这恐怕才是我国当前面临的反腐困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24.66万亿元,五年内已经连超法国和英国,世界排名跃居第四。分析人士认为今年有望超过德国而跃居世界第三,国民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与此同时,这些年中国的腐败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3月“两会”结束后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也坦言:“随着发展市场经济,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的领导人。”他在2008年“两会”上进一步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腐败严重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日益盛行,社会主义官场越来越像封建官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当官和发财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尤其是权色交易近年来异军突起,方兴未艾,已形成颇具“中国特色”的官场“朝阳产业”。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在其查办的省部级大案中,几乎每人都有情妇;2006年“两会”期间的一组数据显示,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一位纪检监察人员甚至说,绝大多数腐败分子的腐败起点,都是从接受他人提供色情服务开始的。更严重的是,这些腐败现象现在已经发展到干部群众见怪不怪、不见反倒奇怪,已经变成人人心知肚明的官场“潜规则”,已经引起普遍麻木和集体无意识,甚至反过来“激励”更多人沿着权力阶梯往上爬,必欲先腐而后快。长此以往,将使我们“礼乐崩坏”,使党和政府的威信进一步降低,甚至可能降到有史以来的最低点,并给全社会的道德观念、伦理价值观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不仅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对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不利,甚至对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祖国统一问题也缺乏道义上的感召力。
        
        造成这种困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历史文化积淀的影响,也有社会经济转型的影响,但主要的还是我国现有体制下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影响。其表现是公权力不仅在宏观经济领域全面发挥主导作用,还深度介入微观经济领域和经济竞争过程,造成公权力的行使者在调控经济发展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全过程,与商人一起分享经济繁荣的成果(以金钱和美色为突出代表)。由此造成经济越繁荣,官员受到的诱惑和腐败的机会就越多,腐败的成本却没有相应提高。从这种角度说,腐败是公权力失范的原罪,是经济繁荣给权力巨大的当政者带来的经济上、精神上乃至“身体上”的对价补偿。因此,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化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对此,中央的重要决策之一是于2007年9月13日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在我国话语权垄断的特有国情下,中央的这一决策引来好评如潮。有些人将其“深度”解读为中央从制度下手、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标志之一,更有媒体称“有可能会带动整个政治体制的变革或变化”。但实际上,防腐局的成立主要还是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的既定政策、实行“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方针的产物。由于中纪委、监察部的原有模式是重“事后惩治”,故成立防腐局“事前预防”,把反腐的链条完整、强化起来。该局首任局长、监察部长马馼也公开指出,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后,将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因此,增设防腐局并不必然表明中央开始推进停滞多年的政治体制改革,仍然只是在现有反腐框架内的微调(至多算是“优化调整”)。虽然防腐也应该包括建立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但防腐局自身却无力解决这个命题,只有提出命题的能力。而问题的尴尬之处在于,在现有体制下,反腐也罢,防腐也罢,调子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高容易引起公众的高度注意,抬高公正的期望值,如短期内取得不了突破性成果,则容易助长公众的失望、怀疑甚至否定心理,对党的长期执政不利;太低则无法形成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官员们对腐败将更加趋之若鹜,局面将更加不堪。所以,国家防腐局从其职能定位就注定其取得不了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崇高地位和巨大作用,有人在互联网发帖断言防腐局的成立表明“腐败将告别中国”,简直是痴人说梦;另一方面,国家在中纪委和监察部之外又增设国家防腐局,又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中央的反腐决心。综合观之,防腐局的成立仍未能免中国国情之俗,即凡事要讲中庸。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刑乱须用重典;而且,考量法治,必须有根本上的变革了。像增设巡视办那样指望在现有体制内增设若干机构的传统做法并不足取。
        
        效仿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制衡是想都不用想的,我国目前的权力分工制约机制又被先验地假设为不容怀疑更不容变更,充分发扬民主又很难避免触及“党管干部”。剩下的问题就是,在目前的格局下怎么制约权力?这才是反腐困局背后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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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8-9-1       本站发布时间: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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