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为什么要求直选?
时间:2008-11-28 12:29:13 作者:凯迪网络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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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为何呼吁直选律协
北京律协换届前夕,一封由35位律师签名的“呼吁书”在网上呈现,目前签名律师已经增至近百位。呼吁书质疑目前的律协服务不够、收支不明,每人每年2500元的会费过高。呼吁以全体律师直选的方式选举律协。北京市司法局称,律师呼吁直选,主要因为对律协服务的期望值与实际有差距。但“直选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完善协会服务体系。”
据悉,目前北京市有17000多名从业律师,100%都是该市律协的会员。为什么每人每年要缴2500元会费的协会,律师们都100%地“踊跃参加”呢?原来,律协还负责律师证的年检,如果不加入协会,律师证也就没法通过年检,这样律师也便没有了执业执照。谁还敢不加入律协呢?
不知道北京律协到底是经营机构还是民间组织?如果说它是经营机构,但却承担着政府职能;如果说它是民间组织,可是显然有政府的身份背景。有政府背景的协会,变相以权力吸收会员,每人每年要收2500元会员费,有利用公权力谋利的嫌疑。这样的机构,怎么能够指望其很好地为律师服务呢?北京部分律师的呼吁和质疑是完全有根据的。协会一般都是民间组织,协会发展会员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能通过权力胁迫他人成为会员,变相胁迫也不行。北京律协不能直选,由官方指派,本身就不符合协会产生原则,为什么北京市司法局不愿按照一般民间协会产生办法,由律师们直选呢?是害怕断了司法局小金库的财源,还是有别的利己考虑?
一些政府部门之所以把某些民间组织重重地涂上官派色彩,其核心是担心这些组织真的为民间所用,成为可以同自己讨价还价的一支力量。这显然是一种没有与时俱进的观念。现代社会的实践已经证明,在官民中间建立某种缓冲地带,可能更加有利于社会科学发展。如果没有这种必要的缓冲地带,官民之间就会缺少相互信任的黏合剂,不利于社会和谐。
特别是在社会矛盾不断冲突的今天,合理建立一些民间协商机构不可或缺。政府不应该担心民间机构可能会强调和自己平等协商要求,因为政府本来就应该以平等的姿态和民间交流。如果变民间机构为自己的下属机关,那样政府就很难做到和民间平等协商,官民之间就很容易产生对立。近来发生的一些群体事件,似乎都隐隐约约在呼唤建立正常民间机构的必要性。一个法治国家,是不应该害怕建立平等的社会协商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