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要求直选经过

时间:2008-12-09 19:18:06  作者:田奇庄  文章分类:法制新闻评论

[原创]北京律协直选触痛了谁?
文章提交者:田奇庄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35位北京律师在网上发出直选北京律师协会的呼吁到现在已近百日。三个月多来,围绕着这件事,北京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律协)、北京市司法局、要求直选的律师们(以下简称直选律师)进行了颇有戏剧性的博弈。尽管还有不少矛盾难以协调,可以说共识开始增多,敌意正在减少,事情朝着理性、有序的方向发展。
  
  让我们重新回顾事件过程
  
  2008年8月26日,程海等三十五位北京律师联名在凯迪等网络发帖,题目是《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他们认为 ,由于律协至今没有经过多数会员通过的正式章程,现任律协缺乏合法性基础,不能代表全体北京律师利益,要求协会领导由全体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他们同时公布了自己拟定的《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呼吁书受到了网友们高度关注和普遍好评,认为这是推进民主的壮举。在凯迪《猫眼看人》专栏,当天点击达数万次。
  
  9月1日,程海等律师与市司法局律管处长萧骊珠等人会见,递交了呼吁书。萧处长说律师们给律协提意见欢迎,但公开呼吁书的方式不好,不能接受,这样做很危险,会影响你们的执业,要求停止。程海说,要求直选是律师合法权益,不能因为某些人不喜欢就不做了。随后程海一行又到律协递交了呼吁书。
  
  9月5日,北京律协在首都律师网站协会公告栏目发表了《严正声明》,指出:任何人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在北京律师中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试图拉拢不明真相的律师支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都是非法的。其本质是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
  
  9月7日,直选律师们在网上发表了公开回应。强调直选的目的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行使权利,防止律协选举被操纵,变成特殊利益集团。指出,律协属于全体律师,作为律协成员,推动律师协会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是合法的、正当的。对于律协发布强烈文革色彩的声明深感惋惜和痛心,强烈要求参与制作、发布这份“严正声明”的人员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重申了六点要求:
  
  1、对北京律协的律师代表普选和会长实行全体律师直选,应从本次律协换届开始。
  
  2、《北京市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应由全体律师投票,1/2以上通过。
  
  3、制定北京律师协会章程,征求全体律师意见。
  
  4、会员年度会费依法进行适当调整,最少降低50%以上。
  
  5、立即审计并公布历年的会费收支情况,立即公布律协购买的办公楼的决策和收支情况。
  
  6、取消在京执业的外地户口律师执业证号前标注的歧视性符号“W” ,并向这些律师道歉。
  
  9月7日,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张博树撰文支持直选。他说,看到北京有这么多律师朋友勇敢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发出上述呼吁,并拟定了详细的选举草案,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他认为,中国的民主化要从具体改革做起,“从我做起”,才能奠定法治社会的真正基础。
  
  9月8日,呼吁书起草人之一唐吉田接到了自己供职的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委婉告知:“为了不影响律师事务所的前景,所里希望你能顾全大局,另谋高就……”
  
  9月10日,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发表声明,支持北京律协直选。
  
  9月12日北京律协公布了起草了6年的律协章程征求意见稿。
  
  同日,直选律师们向北京全体律师发出了《竞选律师代表的策略和建议》指出,“由于选举没有充分竞争甚至暗箱操作,很多现任律师代表实际上是指定的,绝大部分律师没有去认真关注律师代表的产生,也没有实际参与选举和被选举,很多关心公共事务的律师没能当选代表,选举出来相当多的律师代表并不热心公共事务。北京律协代表大会曾经两次因为不足法定人数开不成会。”建议说,“为了选举出真正代表律师权益的律师协会,使律协真正成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维护律师权益律师自己的组织,希望有公益心、愿意为全体北京律师服务的律师勇敢站出来竞选律师代表,把当选律师代表当成自己的责任。”
  
  9月13日 ,程海、张立辉、李苏滨、邬宏威四位律师与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等官员当面对话。董春江还对联署律师提出的律协的财务问题和会费问题,做出了一些善意的回复,大家对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
  
  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
  
  9月19日,“中国律师网”刊登了题为《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就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的报道。在报道中,李大进会长就换届选举工作、律协章程、协会会费支出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强调律会为会员做了大量服务工作,态度平和。
  
  9月20日,  《经济观察报》刊登了题为《北京律协直选争议》的文章,对直选引发的风波给予了客观报道。
  
  9月21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主办的“社团组织的民主治理”理论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大学等知名院校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就56名律师建言北京律协直选引发的现实和理论问题展开激辩。
  
  报道说,“律师建言北京律协直选”事件以来,基本形成两派观点:力挺派与审慎派。
  
  力挺派认为,律协直选,天塌不下来
  
  于建嵘说,“连干部都可以直选,作为一个民间协会的北京律协实现直选,又能怎样呢?”他说,“实现律协直选,天塌不下来!”。长期研究社团问题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培峰说,“社会团体和黑社会的区别之一,就在于社团是一个民主的、有规则、有章程的组织,而黑社会则是非民主的存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定剑认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内容写入了十七大报告,作为律师行业自治组织的律协选举应该“成为发展民主的典范”。他说,律协、法学会等组织,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建设力量,“我们不能一方面去倡导别人发展民主法治,另一方面在自身治理上回避这个问题。否则,法律人的道德良心何在?”
  
  审慎派认为,事件问题化、问题技术化
  
  审慎派强调,通过可操作的渐进性、技术性变革,逐步推进社团自治,而不要因此导致北京律师界的分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全喜认为,激进主义的改革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灾难。“要把社会事件问题化,再把社会问题技术化,通过程序的力量,把一些细节向纵深处推进。”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强调,“还要有可操作性强的选举细则”。他认为,关于备受争议的律协会费使用问题,应当从建设性角度,在承认现有律协合法性的前提下,利用审计等手段,质疑其资金使用状况,以此作为妥协性方案,预期效果实现的可能性更大。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则认为,行业协会视同社团法人,从发展趋势看,社团实现民主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但要有一个渐进性改革的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更有条件推进这一改革。他建议倡言律师,目标的实现不可太“急功近利”,更不要因此而制造北京律师界内部力量的分裂。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教授焦洪昌结合自身的经历认为,要推动律协直选和自治,一定要“利用现有规则亲自参与律协选举,在现有制度下争取选进去并能发挥作用,这一点不能错过。
  
  9月22日,程海和张立辉两名律师将集体修改章程意见送到北京律协和北京市司法局。
  
  9月24日,签名律师之一唐吉田起诉律协“严正声明”民事诽谤侵权,要求律协在首都律师网站刊登致歉信,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判令被告赔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人民币。唐吉田向北京西城区法院提交了诉状后,10月7日,西城法院表示经研究后不予立案。
  
  9月28日,《南方周末》发表题为《律协疑成“富人俱乐部” 律师不满要求直选》的文章,文章介绍了著名律师张思之的观点,他认为,北京律协应该在全国率先直选,直选呼吁书应该写成一个历史性文件。
  
  9月下旬,北京各区县司法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合伙人参加的会议上,传达了某会议精神。说少数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直选“有国际背景”,“有政治目的”,“律师沙龙”网站是非法组织,要求广大律师退出推进律协直选。
  
  10月9日,《东方今报 》撰文披露,张立辉律师说,发出律协直选呼吁后,朝阳区司法局律管科召集该区19位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开会,要求这19位律师书面写出签名动机。3名签名律师遭单位劝离。
  
  10月13日,直选律师发布信息,呼吁书上签名的律师增至82人。
  
  10月24日,著名杂志 《南风窗》发表了《 北京律师协会直选风波》文章。文中引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梁木生教授的话说,“律师接受了现代法治教育,其法治信念,民主观念肯定是全国最高的一个群体,这是他们的选举会被重点关注的原因。”“当律师们深刻地意识到,如果自己的组织里都不能充分实现公开、透明、民主的权力运作,这是一种很大悲哀。”文章认为,北京律师直选彩排了中国民主。
  
  同日,直选律师之一李方平等发表公开信,对全国律协七大律师代表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和民主性提出质疑。
  
  10月2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行政干预的墙若隐若现》的报道,文章说,律协一位负责人说,修改章程的“决定权不在律协,现在换届工作上又加设了“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副局长、律师管理处处长、律协会长和监事长4人组成,其他人都加入不了”。程海律师对于“律师协会选举的最高掌握者不是交会费的律师”感到很不理解。
  
  同日,搜狐新闻刊登《百姓》杂志特约记者 孙红的文章,《北京35名律师要求直选 签名律师被解聘》,介绍了唐吉田律师签名后的遭遇。
  
  11月15日和18日,北京律协在网站首页先后贴出了两篇关于会费标准和收支明细的公告。公告称,北京律协现行的会费收取标准,依据的是2000年9月23日第五届市律协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律师“动用会费盖办公楼”的质疑,董春江称,新办公楼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目前司法局已经要求律协制定新楼的使用办法,“新楼是用了会费,但也要让律师们共享。”
  
  2008年11月21日,江天勇、温海波和唐吉田三位律师将《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送到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开信指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然而,换届选举工作迫在眉睫,财务审计和财务公开情况却一直没有显现在北京律协的官方网站上”。 他们强烈要求:
  
  1、按照招投标原则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在律师代表的参与、见证下,对本届北京律协进行财务审计;
  
  2、将审计结果向全体北京律师和社会各界公布;
  
  3、将历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北京律师和社会各界公开;
  
  4、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月24日,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业协会研究专家黎军对新京报记者发表谈话认为,北京律协的现象在全国的行业协会里不是个别现象,根源在于民间化和独立性不完整。她说说,协会的民间化主要体现在选举的自主性,“领导层应该是律师民主选举,不应该是任命式和代表选举。”
  
  11月25日,《新京报》发表记者 贾鹏 吕佳瑜长篇文章,《 北京部分律师签名呼吁直选律协 司法局:暂不成熟 》,全面介绍了直选情况的来龙去脉,文章说,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认为,直选暂不成熟。新华网等各大媒体纷纷转发。
  
  历时百天,由直选律师发起的,由律协、司法局参与的博弈还处于正在进行时。从网上搜索有关信息,发现相关网页已近两万,有数十家平面媒体参与了报道。到现在,运行轨迹已经发生了变化——开始纳入民主法治程序。程海律师说,这次换届选举只要按法定程序认真执行,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写在后面的话
  
  一次地方行业协会的直选呼吁为什么能产生如此强烈的反响呢?
  
  首先,全国行业协会大都是准官方机构,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这样的现状亟待改变。改变的要害是改变授权方式,只有通过会员直接投票授权,协会才能为全体会员服务。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中心,直选律师们如此带头,其示范作用不言而喻。
  
  其次,北京律协乃是一个非同小可的蛋糕,北京市现有执业律师人数16894人,律师事务所1011家。每年律师所须交会费1万元、律师个人交2500元,律协现有净资产如今不会少于1.5亿元。当上律协领导除了能够支配巨额资金(对中国特色的监督大家心知肚明),还能获得源源不断的政治、经济、学术、信息资源。如果发生直选,宝座很可能易主。如果少交会费,财务公开,权力收益必定大大缩水。反响最强烈的,肯定是利益相关最密切的。
  
  律协为何前倨后恭
  
  其实也不难理解。在我们的体制下,掌握权力的人,打击对手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上纲上线,将双方利益之争拔高为政治斗争,上升为政治异己势力夺权。这样一来,不但能借捍卫政治制度来保护自身利益,还能借专政力量制服对手,威吓他人,从而高枕无忧地继续享受特权。
  
  这一招曾经屡试不爽,许多掌权者驾轻就熟信手拈来。孰不知,事过境迁,这一次看家法宝失灵了。《严正声明》的文革式表态激起了广大网民、尤其是司法界同仁的极大义愤,批评谴责之声不绝于耳。对方不仅没有丝毫退缩,反而有更多律师义无反顾地加入签名行列,各路关注民主进程的媒体也蜂拥而至。于是,律协官员不得不放下身段,更换脸谱。前不久他们将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之于众,下一步,还得按规定公开财务审计结果。估计最后选举时,他们为拉选票也会到处赔笑脸。
  
  司法局官员的尴尬
  
  9月13日,律师会见北京司法局领导的一个细节很值得玩味。
  
  副局长兼律协党委书记董春江问直选律师,是否同意坚持党委对北京律协的领导?
  
  直选律师说,国务院规定明确指出,行业协会党组织是起监督保障作用。律师法和其他法律都没有规定司法局和律协党委对律协有领导权。
  
  监督保障与领导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其差别就像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董事长与监事长一样。协会的党委职责主要是监督协会领导不乱用权力,保障他们只能为会员服好务,并没有对会员的领导权。身为司法局官员对这样的法律用语难道清楚吗?恐怕他们比谁都清楚。但是,如果会员们搞不清楚,或者干脆不闻不问,他能不积极使用领导权吗。
  
  大家都需要维权
  
  一般人认为,律师的职业是为别人维权。事实上,律师更需要为自己维权。如果他们连自己的权力都保护不了,怎么可能帮助他人打官司?
  
  中国的法律规则其实并不少,为什么管用的不多呢?重要原因之一是公民们放弃自己的权利,不敢主动使用权力。多少年来,在权力的淫威面前,大家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已经成为习惯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奴隶心态导致了权力的肆虐。
  
  其实,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神圣的权利。如果大家都不使用,权利就会被权力占有。如果大家都像北京直选律师们一样,不为恐吓所屈服,不为威胁而退缩,钉是钉,卯是卯地较真。那些偏离了法制轨道的权力,终究会被驯服,会被关进笼子。
  
  民主是人心所向,政改是大势所趋。对于律协来说,让步本身就是推进社会进步;对于直选律师们来说,自己每前进一小步,对全社会都是一大步。衷心希望直选律师、律协、司法局都能做到公平公正,依法办事,从而催生出让北京全体律师满意的协会。为全社会树立公平、礼让、理性、宽容的榜样,为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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