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22 14:04:54 作者:亿通 文章分类: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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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局被指不作为遭律师所起诉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4-03 点击: 818
北京司法局被指不作为遭律师所起诉
称申请律师换发执业证书4年未获答复 被整顿律所状告市司法局 http://www.jinghua.cn 2009-04-03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王丽娜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4年前为一名律师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至今未果,忆通律师事务所与市司法局对簿公堂,称对方违法。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上午8点50分,忆通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李劲松走进法庭。他对记者说,3月13日,海淀区司法局向该律所下发处罚决定书称,该律所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李苏滨违法执业提供便利,因此将该所停业整顿6个月。他解释说,李苏滨是一位早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律师。2005年1月,李苏滨从河南来到北京,被忆通所聘用为专职律师。同年1月,该律所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请求为李苏滨换发律师执业证书。“4年过去了,市司法局一直没有履责给李苏滨换发执业证书,且没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律所”。因认为市司法局行政行为违法,并最终导致忆通所停业整顿,该律所将其告到法院。
海淀区司法局在处罚决定书中称,市司法局从未为李苏滨颁发过律师执业证书。忆通所曾出具律师函称,李苏滨为一起案件的代理人,并以律所副主任身份参与庭审。海淀区司法局因此认定,该律所的行为违法。李劲松解释说,李苏滨参加庭审是以律所副主任的身份,并没有标明他是律师。
昨天,记者在市司法局提交的答辩状中看到,市司法局称,按规定,外省市律师申请在京执业,需先申请调取拟进京执业律师的执业档案,再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市司法局2005年1月25日向河南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但一直没得到答复,不存在受理其申请和答复的可能性”。市司法局还称,自发出调档函至今已超过3年(原文如此),超过了3个月的诉讼时效。
一个半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据悉,前天,忆通所因不服处罚,向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忆通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所里律师代理的几十个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子将会中断,我们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9-04/03/content_407530.htm
违规律师称曾起诉河南司法厅 http://www.jinghua.cn 2009-04-03 来源:京华时报昨天,记者向河南省司法厅了解李苏滨执业档案调取情况,该厅律师管理处的刘卫星表示无可奉告。
据悉,李苏滨曾起诉河南省司法厅称,因他告该司法厅乱收律师注册费,该厅“公报私仇”拒绝调转其执业档案。2007年1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定李苏滨的诉求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随后,记者致电李苏滨,他表示,目前已离开忆通所。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9-04/03/content_407531.htm
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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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09-04-03/032717538117.shtml 北京司法局被指不作为遭律师所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3日03:27 新京报本报讯 (记者朱燕)因认为北京市司法局拒绝为其工作人员调取档案,忆通律师事务所起诉市司法局不作为。昨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律所被认为用“无证律师”
据了解,今年2月16日,海淀区司法局曾向忆通律师事务所送达《告知书》,认为其“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拟对该所进行处罚。次日再次发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称将对忆通律所作出“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表示,司法局所称“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李苏滨其实十几年前已获得司法部审核批准的执业资格。但李苏滨在河南执业时因涉及多次行政诉讼,执业证被扣押,尽管胜诉,但始终无法以律师身份正常执业。后李苏滨加入忆通律师事务所,该所曾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致函河南省司法厅调取李苏滨的档案,但市司法局一直不作为。为此,今年2月26日,该律所诉至法院。
市司法局称已超诉讼时限
昨日,市司法局递交的答辩状表示,2005年1月25日,忆通律所申请要求开出调档函,调取李苏滨的执业档案。司法局于当天向河南省司法厅开出调档函,该函发出后,一直没有得到河南省司法厅的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外省市律师申请在京执业,需要先申请北京市司法局调取执业档案,调取成功后,方可由本人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因河南省司法厅没有答复,李苏滨也不可能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司法局不存在受理及答复的可能性。
同时,自司法局向河南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已经超过3年,原告目前已经不再享有诉权。
二
网易新闻 网易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 正文 北京司法局被指不作为遭律师所起诉2009-04-03 04:48: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因认为北京市司法局拒绝为其工作人员调取档案,忆通律师事务所起诉市司法局不作为。昨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律所被认为用“无证律师”
据了解,今年2月16日,海淀区司法局曾向忆通律师事务所送达《告知书》,认为其“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拟对该所进行处罚。次日再次发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称将对忆通律所作出“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表示,司法局所称“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李苏滨其实十几年前已获得司法部审核批准的执业资格。但李苏滨在河南执业时因涉及多次行政诉讼,执业证被扣押,尽管胜诉,但始终无法以律师身份正常执业。后李苏滨加入忆通律师事务所,该所曾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致函河南省司法厅调取李苏滨的档案,但市司法局一直不作为。为此,今年2月26日,该律所诉至法院。
市司法局称已超诉讼时限
昨日,市司法局递交的答辩状表示,2005年1月25日,忆通律所申请要求开出调档函,调取李苏滨的执业档案。司法局于当天向河南省司法厅开出调档函,该函发出后,一直没有得到河南省司法厅的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外省市律师申请在京执业,需要先申请北京市司法局调取执业档案,调取成功后,方可由本人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因河南省司法厅没有答复,李苏滨也不可能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司法局不存在受理及答复的可能性。
同时,自司法局向河南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已经超过3年,原告目前已经不再享有诉权。(记者朱燕)
http://news.163.com/09/0403/04/55UTUIHH000120GU.html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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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局被指不作为遭律师所起诉 http://news.QQ.com 2009年04月03日03:27 新京报 朱燕 我要评论(5)本报讯 (记者朱燕)因认为北京市司法局拒绝为其工作人员调取档案,忆通律师事务所起诉市司法局不作为。昨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律所被认为用“无证律师”
据了解,今年2月16日,海淀区司法局曾向忆通律师事务所送达《告知书》,认为其“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拟对该所进行处罚。次日再次发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称将对忆通律所作出“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表示,司法局所称“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李苏滨其实十几年前已获得司法部审核批准的执业资格。但李苏滨在河南执业时因涉及多次行政诉讼,执业证被扣押,尽管胜诉,但始终无法以律师身份正常执业。后李苏滨加入忆通律师事务所,该所曾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致函河南省司法厅调取李苏滨的档案,但市司法局一直不作为。为此,今年2月26日,该律所诉至法院。
市司法局称已超诉讼时限
昨日,市司法局递交的答辩状表示,2005年1月25日,忆通律所申请要求开出调档函,调取李苏滨的执业档案。司法局于当天向河南省司法厅开出调档函,该函发出后,一直没有得到河南省司法厅的答复。
根据相关规定,外省市律师申请在京执业,需要先申请北京市司法局调取执业档案,调取成功后,方可由本人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因河南省司法厅没有答复,李苏滨也不可能提出在京执业申请,司法局不存在受理及答复的可能性。
同时,自司法局向河南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已经超过3年,原告目前已经不再享有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