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范本 【武汉离婚法律咨询】

时间:2008-09-04 09:32:37    文章分类:武汉离婚律师 文书范本

离 婚 协 议 书

 

男方: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结婚证号XX。身份证号XX。

女方: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结婚证号XX。身份证号XX。

 

男方与女方于XX年XX月认识,于XX年XX月XX日在XX登记结婚。婚后于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名XX。因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难以建立夫妻感情,导致现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XX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XX元给女方,作为儿子XX的抚养费(或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男方应于每月的5号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汇入指定的银行帐号,银行帐号:XX)。

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由女方抚养的儿子XX。(或男方每星期周六可探望儿子XX一次,并可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2、房屋。

3、其他财产。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律师提示:如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的问题,没有分歧,则可通过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方式,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若有歧义、或有其他重大缺漏,则可能导致在离婚后,原夫妻双方之间,再次产生不必要、完全可以避免的纠纷。故此,建议向律师详细咨询后,再予确定具体的离婚协议书内容。

 

 

 

湖北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

工作时间:8:30—17:30(周六、周日照常工作)

  预约电话:1398-6149-448 韩律师

执业机构: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韩飞律师 > 韩飞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