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应当判决离婚)

时间:2008-09-04 09:35:09    文章分类:武汉离婚律师 常见问题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应当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执业机构: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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