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房产的通常表现形式

时间:2008-09-04 09:37:52    文章分类:武汉离婚律师 律师文萃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律师执业经验,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一般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1、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款的。

在男女一方结婚前,就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额的房款,无论在结婚时是否领取了房产证,一般都被认定为是其个人财产。除非婚姻的另一方也出资购房,并且有相应证据材料对该出资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出资数额进行证明。

 

2、一方遗嘱继承父母的房产,父母在遗嘱中明确明示该房产只由一方个人继承的。

如果父母的遗嘱真实、合法,那么该遗产是继承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首付款的支付时间、房款来源及房屋权属证书的领取时间,都会影响到房屋的归属,因此判断房屋的权属人,需要综合双方所持有的书面证据材料后,研究认定。

执业机构: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韩飞律师 > 韩飞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