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性法律规定

时间:2008-09-04 09:38:24    文章分类:武汉离婚律师 律师文萃

我国的《婚姻法》是婚姻家庭部门法领域,根本性的法规。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执业机构: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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