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的通常表现形式

时间:2008-09-04 09:38:40    文章分类:武汉离婚律师 律师文萃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及本站律师的执业经验,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一般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

 

1、男女双方结婚后签订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

在男女双方登记领取结婚证后,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额的房款,无论该房屋是否取得了房产证,一般都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结婚后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房屋按揭贷款的。

在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即可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至于房屋按揭贷款是否在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清,对房屋的权利归属,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3、男女一方在结婚后父母死亡,继承父母的房产,而父母未留有遗嘱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夫妻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一方的父母死亡,并未留有遗嘱的,一方继承父母的房产部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另外,首付款的支付时间、房款的来源及房屋权属证书的领取时间,都会影响到房屋的归属。因此判断房屋的权属人,需要综合双方所持有的书面证据材料后,研究认定。

执业机构: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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