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08 15:27:28 文章分类:刑事资讯
2003年1月,时任中国农业银行台前县支行行长的赵某,伙同同行岳某、仝某、徐某三人(均已判刑),以台前县地毯厂、台前县玻璃厂等倒闭企业的名义虚列贷款200万元,将其中的102.9万元用于四人住宅楼建设,后赵某潜逃。
2009年6月8日,台前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岳某等三人进行立案侦查并将其刑事拘留。次日,台前县检察院决定对赵某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通过台前县公安局对赵某进行了上网追逃。
为尽快侦查终结此案,该院领导与办案人员认真排查线索,多次分析研究,确定了赵某的行踪和躲藏地点,办案人员随即南下昆明,在昆明警方的大力协助下,采取技侦跟踪,设立耳目,重点排查,蹲点守候等手段,成功将潜逃近3年之久赵某抓获归案。
10月31日赵某被办案人员从昆明押解回到台前,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