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2-11-10 16:25:59    文章分类:权威解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 东 省人民检察院
  山 东 省  公 安 厅
  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省公安厅各直属公安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这个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就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子下发之日起执行。
  省法院  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月二十六日

执业机构: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外商投资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成律师 > 王成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