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

时间:2011-08-24 22:34:52    文章分类:刑事资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新规强调非法证据排除,为严禁刑讯逼供,还增加了禁止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对该证据也应当予以排除。 

  同时,为从制度上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法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建议在严禁刑讯逼供的规定后,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排除非法证据的义务,并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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