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首次讯问应在看守所进行

时间:2011-08-24 22:38:39    文章分类:刑事资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增加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应在看守所内对其进行讯问。 

  针对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行为多发生于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之前的情况,草案规定,在拘留、逮捕后应当立即将拘留、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增加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并规定对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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