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强制证人出庭制度

时间:2011-08-24 22:39:12    文章分类:刑事资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了强制证人出庭制度,证人、鉴定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规定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为避免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无故逃避义务,草案还规定了强制出庭制度,证人、鉴定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但是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因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强制证人出庭规定不适用于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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