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5 21:59:17 作者:王爱东 文章分类:公司法务
附件一:
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
一、费用标准:2000元/年
二、服务范围: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上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根据咨询案的需要提供正式书面法律意见。
3、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业务一件,按顾问单位所在地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30%收取律师代理费。
三、服务方式:
1、法律顾问对顾问单位非诉讼类咨询案件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予以答复。
2、法律顾问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案件,根据案件需要随时与顾问单位保持联系。
附件二:
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
一、费用标准:5000元/年
二、服务范围: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修改。
3、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4、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业务一件,按顾问单位所在地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30%收取律师代理费。
5、对顾问单位HR(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
三、服务方式:
1、法律顾问对顾问单位非诉讼类咨询案件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予以答复为主。
2、法律顾问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案件,根据案件需要随时与顾问单位保持联系。
3、顾问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附件三:
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
一、费用标准:10000元/年
二、服务范围:
1、对顾问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上涉及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2、应顾问单位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文书。
3、帮助顾问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4、参与商务谈判。
5、非诉讼法律事务。
6、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业务一件,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免收律师代理费。
7、对顾问单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8、对顾问单位HR(人力资源)管理规范进行风险防范。
9、企业内部职工的法律培训。
三、服务方式:
1、法律顾问对顾问单位非诉讼类咨询案件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予以答复为主。
2、法律顾问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案件,根据案件需要随时与顾问单位保持联系。
3、顾问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以下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