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协议书(附件)

时间:2008-10-15 21:59:17  作者:王爱东  文章分类:公司法务

附件一:

 

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

 

一、费用标准:2000元/年

二、服务范围: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上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根据咨询案的需要提供正式书面法律意见。

3、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业务一件,按顾问单位所在地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30%收取律师代理费。

三、服务方式:

1、法律顾问对顾问单位非诉讼类咨询案件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予以答复。

2、法律顾问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案件,根据案件需要随时与顾问单位保持联系。

 

 

 

 

 

附件二:

 

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

 

一、费用标准:5000元/年

二、服务范围: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修改。

3、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4、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业务一件,按顾问单位所在地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30%收取律师代理费。

5、对顾问单位HR(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

三、服务方式:

1、法律顾问对顾问单位非诉讼类咨询案件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予以答复为主。

2、法律顾问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案件,根据案件需要随时与顾问单位保持联系。

3、顾问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附件三:

 

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

 

一、费用标准:10000元/年

    二、服务范围:

1、对顾问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上涉及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2、应顾问单位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文书。

3、帮助顾问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4、参与商务谈判。

5、非诉讼法律事务。

6、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业务一件,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免收律师代理费。

7、对顾问单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8、对顾问单位HR(人力资源)管理规范进行风险防范。

9、企业内部职工的法律培训。

三、服务方式:

1、法律顾问对顾问单位非诉讼类咨询案件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予以答复为主。

2、法律顾问代理顾问单位诉讼或仲裁案件,根据案件需要随时与顾问单位保持联系。

3、顾问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执行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以下无内容)

执业机构:天津旌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河西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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