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蓬勃律师文集-第23页

(463篇文章)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查看全文>>

·如何理解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 查看全文>>

·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 查看全文>>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夫妻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 查看全文>>

·夫妻能否对婚后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进行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即法定夫妻财产... 查看全文>>

·离婚有几种途径?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已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婚证。 二、... 查看全文>>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应判决不予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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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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