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19 00:29:54 作者:李钦白 文章分类:律师心声
致《中国青年报》记者的一封信
尊敬的郑记者:
您好!
我是贵报的读者,你写出《重庆打黑惊现“律师造假门”》的报道我已经拜读,这里面的是与非我不想评说,这只能让法律和历史来检验,真理将永远是真理。
就因为你的报道震动全国乃至海外,我看了网络上转载的一些海外媒体的言论,他们已经把你的报道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这很危险,我希望你不能再以报道的对与错将矛盾激化,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应该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利益。其实在你报道里面的多处用词不当和带有倾向性色彩才是争议的关键所在,(如:“混迹”、“国家和民众的灾难”、“第二次伤害”等,也有网民问第一次伤害是谁?),并非你所说的律师“反扑”。你作为新闻工作者应该肯定国家律师制度,不能诋毁某个行业,新闻报道不能带有个人感情。我承认律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律师素质良莠不齐,个别律师的执业道德水平差,李庄即使构成犯罪也是个别现象,但不代表整个行业。就像你们记者一样,你们记者不也有封口费之说,连央视记者也有犯罪的,但总的来看,记者和律师主流都是好的,不要因为一个人的错而否定全部。
律师为社会尽了一定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每位律师每年都必须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件以上,特别是当更多未成年人犯罪时候,律师受法院指定进行辩护,都是免费的,我所每年人均法律援助在10件左右,有时还自己贴费用。
律师只能在法律范围内代理、辩护,可是当事人对诉讼的希望值太高,甚至他们的有些希望不切合实际,导致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律师也常被埋怨,甚至被投诉或反“咬”一口,这又谁去理解?
律师对维护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重庆山区县的一个律师为170名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讨薪,他还无偿为当地5000余农民维权,这些在当地社会都有良好的社会影响。一些上访人员经过律师的引导用法律手段和正确的方式解决上访问题,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信访,这些也是体现律师为老百姓维权和维护社会稳定做的具体事情。
并非所有律师都是看重的金钱,我们山区律师每年人均收入不足5万元,这些也是现实。并非你和社会对律师了解的那样,律师是高收入人群,一个案件收入几十万、上百万,不信你到重庆的贫困县调查一下,一件民事案件代理有时就600元的代理费,一个农民如果支付两千元的律师代理费需要卖两头肥猪。所以我个人认为律师制度还是好的,律师和记者一样都应该被人理解。
对于重庆打黑,我是坚决拥护和赞成,重庆和全国人民都赞成,这与你文章用词不当是两回事,你应该正确对待读者对你的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你应该对你的用词不当尽快向读者说明和解释或者道歉,避免事件升级,我们不希望国外以此作为“中国人权”的话题,我也希望更多的读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态度,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给民众一个交代。
我虽然是律师,但我还是客观地对待此事,如果是律师中的害群之马应该依法打击,律师的尊严也应当维护.以上观点是我一孔之见,希望能与郑记者商榷和交流。
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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