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07 22:20:43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中国走向“全民医保”
医改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已一周有余,受到网民热议,通过网络提交的建议和意见已过万件。医药分开、全民医保、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等是网民关注度比较集中的问题。
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业内人士表示,方案提出的“全民医保”堪称最大亮点。
城镇医保试点见成效
“医疗改革政策好,学生儿童有医保。个人缴纳一点点,生了大病有依靠。国家社会来统筹,街道学校落实到。和谐社会大家庭,人人健康乐逍遥。”这首童谣,唱的是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2007年6月21日,以“保大病”为原则的“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公布。从9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户口家庭的学生和婴幼儿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从10月1日起,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也可享受看病报销的待遇。
北京市全民医保的路线图绘自2001年。那一年开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让劳动者有了保障;2004年开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了农民利益。老年人、学生、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一步,这一步走好了,北京市离全民医保就不远了。
不只北京市,一大批试点城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开展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这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非从业城镇居民,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共惠及两亿多城镇居民。
新农合基本覆盖全国
2亿多城镇居民受惠医保,在农村,正在全面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让广大农民群众受益匪浅。
“以前农民‘小病拖,大病扛’,谁要得个大病,家底都得被掏空。现在可好了,公家能给报这么多医疗费,看个病再也难不住咱庄户人了。”自2003年开始推行的新农合制度,让广大农民切实享受到了实惠。农民只要缴10元或20元钱就能换回一个医疗证,看病花钱后就能按规定报销。从2003年到2008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已有11.6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847亿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2007年9月10日,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逐步扩大农民受益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从2007年开始,新农合制度建设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要基本覆盖全国。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729个,实现有农业人口县(市、区)的全覆盖;参合人口8.15亿,参合率为91.54%。
卫生部表示,新农合使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除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覆盖1.9亿多居民;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初步建立,农村医疗救助覆盖了全部农业县,65%的县(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商业健康保险蓬勃发展,全国已有近100家保险公司提供商业健康保险,2007年保费收入达384亿元。
征求意见稿勾画蓝图
对于医改,老百姓最关心什么?很简单,那就是:我看病,谁替我埋单?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给出的回应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征求意见稿用很大的篇幅对此作出阐述: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2009年全面推开,重视解决老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专家表示,由医保机构分摊医疗风险,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同时,配套进行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可以逐步解决看病难问题。
对于备受关注的农民工医保异地衔接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积极做好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政策衔接。
如果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全民医保的构想能落到实处,我们有理由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全民医保的目标基本可以实现。我国的城乡居民,无论地域、身份以及经济状况,都可以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推荐律师】 张涛,专职律师,中国法大医疗律师网首席顾问律师,曾担任众多大中型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药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专业办理了多起北京及全国各地重大、疑难、复杂医疗纠纷案件,实践经验丰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好评。
咨询电话:010-81151682,13671341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