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予受理?

时间:2008-11-11 22:40:14  作者:中国法大医疗律师网  文章分类:医疗鉴定

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法大医疗律师网(  http://fdylls.fabao365.com

律师热线电话:010-81151682,13671341379

执业机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股份转让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涛律师 > 张涛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