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吗?

时间:2008-11-12 21:22:57  作者:中国法大医疗律师网  文章分类:医疗赔偿

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吗?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由此可见,一般的医疗事故是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造成患者残疾或者死亡的,患方才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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