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14 18:24:50 文章分类:案例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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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梗死\"误诊为\"胸壁挫伤\" 医院赔20余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 因“心肌梗死”引发的胸痛至医院就诊,被误疹为“胸壁挫伤”,延误了治疗时机,导致病人不幸死亡,医院构成医疗事故。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死者顾先生家属20余万元。
2007年8月14日上午,36岁的顾先生因“胸痛一小时”至医院急诊治疗,诊断考虑“肋间神经痛,带状疱疹”,给予补液留观处理。经治疗后患者胸痛无好转,出冷汗。中午经骨科医生会诊,诊断“胸壁挫伤”,下午诊断考虑“急性心肌梗死”。傍晚转市区医院后,检查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当日深夜顾先生因医治无效死亡。期间,顾先生家属共支出医疗费2.4万余元。2008年3月,顾先生家属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方赔偿。
顾先生家属诉称,顾先生“胸痛”被医院误诊为“胸壁挫伤”,延误了治疗时机,导致顾先生死亡。医院对此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应对顾先生的死亡承担责任。现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83.6万余元。
医院方辩称,本次医疗纠纷经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次要责任,为此,院方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起医疗纠纷经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依据充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应当作为本案的定案证据。且依据该鉴定结论,医院在对顾先生的诊治中,的确存在一定的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推荐】张涛,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律师资源网(ls010.com.cn)医疗法务中心主任律师,中国法大医疗律师网(fdylls.fabao365.com)首席顾问律师。张涛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医疗法务领域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曾为多家医疗机构,医保、医药公司及众多患者提供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近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张涛律师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出色的法律文书起草能力,工作严谨、思维缜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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