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法律风险防范

时间:2010-07-09 22:37:03    文章分类:

                                                        连锁加盟法律风险防范

      连锁加盟又称为特许经营,《商业 特许经营条例》第三条规定“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连锁加盟神话,出现很多的成功范例,但也有人利用该形式进行诈骗,很多人怀着发财梦最后才发现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为了防止被欺诈加盟的发生,加盟商在加盟前考察时,应尽量考察特许人的特许资质,核实其已经披露或者应当披露而没有披露的信息,慎重签署加盟合同,注意收集保留相关的证据,在加盟失利时,选择合法有效地维权手段。 
      《商业 特许经营条例》第七条规定“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可见,特许人应当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从事特许经营,加盟人在加盟前要弄清楚特许人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条件,其招商资料以及市场情况介绍是否属实。在判断特许人是否局有特许经营资质时,可以从下面几点入手: 
         一是特许人的合法性。 
        特许人是否合法主要看该特许人能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执照年是否经过了年检,其注册的住所地与其实际营业地是否一致特种行业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看是否取得批准,例如需要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法的卫生许可证,注意查看卫生许可证载明的卫生许可的范围。这些可以在工商部门查询企业信息,必要时委托律师调取其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二是特许人有无自己的经营资源 
        经营资源包括注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成熟的经营模式等。这一问题考查起来比较复杂,主要看特许人能否提供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加盟手册、操作指南等。实践中,不少特许人向加盟者提供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书,这与注册证书有着天壤的区别。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但是能否获得注册则需要符合比较严格的条件和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期限,其申请有可能不被注册。 因此,对其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或者受理证书、专利证书的真伪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专利网予以查询核实。 
         三是考察特许人是否符合“两店一年”的条件 
         所谓“两店一年”,就是指特许人必须有自己的直营店,且两家以上,经营时间超过一年,从客观上来判断特许人是否有成功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资源。所谓直营,就是特许人自己投资自己经营。

当然,考察特许人是否具备特许经营资质,上述条件只是表面的、外在的、基本的因素,在加盟之前最好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详细的了解,最好能够通过律师进行一个详尽的调查,避免上当受骗。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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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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