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手术纠纷可追究医院违约责任
时间:2008-11-20 11:09:32 作者:桂广涛 文章分类:疑难荟萃
律师你好: 正规医院整形医生给我做的第一,第二次手术都没有按照术前的设计和写的协议去实施手术,导至手术失败。第二次手术还在设计磨骨2mm基础上往上多片了1.2cm。有术前后三维重建CT片子为术前后设计看的清楚为证据。
如果按人身损害诉讼,由医院做鉴定当然省心,但整形国家还没标准。什么叫好,损伤到什么程度算医疗事故。 没办法想到了按违约诉讼是不是能合适点昵? 另外医生不提供手术协议原件说找不着,用我的复印不是很清楚来做鉴定.
请问律师:听说按人身损害诉讼的话,“做医疗事故鉴定时医生还必须要提供当时的手术记录,如提供不出手术记录医学会就肯定不会给做鉴定的”?那样法院就会判医院有过错给赔偿了。pinganljh@163.com
提问者:7788990000000 提问时间:2008-11-20 10:46:29
回复: 由于对整形手术没有给你造成人身伤害,即没有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的损伤,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由于手术前你们已经对手术的相关指标作了明确约定,而医院违背了该约定即构成违约,建议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