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

时间:2009-03-18 11:01:26  作者:桂广涛  文章分类:法言法语

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的相互联系主要表现在: 
      ①行政确认是前提。没有行政确认就不能进行行政法律适用活动,也就无法进行行政裁 决和行政处罚。所以,行政确认是行政裁决的依据。但是,裁决并非行政确认的必然结果。 
      ② 在财产权发生争议时,确认有时通过裁决来表现。 
      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①对象不同。行政确认的对象可以是合法行为或事实,也可以是违法行为和事实;可以 是有争议的事项,也可以是没有争议的事项。行政裁决的对象必须是相对方提起的有争议的事实。 
      ②内容不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认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行政裁决的内容是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③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不创设权利,不增加义务,对相对方不直接产生约束力和强 制执行力(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者除外);行政裁决则可以直接涉及甚至设定、增减、免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必须接受和履行行政裁决确定的内容,否则,会由此产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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