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06 14:22:51 作者:桂广涛 文章分类:疑难荟萃
问题
今天在这里发布这消息的我已经是迫不得已了,请求大家的帮助,定会重谢!
我08年8月提出终止劳动合同,9月接公司通知后我按规定进行了工作移交,回成都办理结算(公司在成都):劳动合同明确了我年薪10万,每月发基薪4000,其余到年底按目标考核书按100分制逐项考核。平时节假日均在加班或出差。到现在也没给我出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没还我到公司时借我的毕业证书。
我已经找过公司四次了,最后一次只说给我一个月工资补贴。其他都不考虑,现在过年都困难,我找过成都劳动争议仲裁委,他们说案子已经安排到明年3月了。
但是我等不及了,因为无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按合同规定我不能找新工作,也没有新单位敢要我(加上毕业证也没有),几个月了,我就跑了几次了,每次都要花费,家中还有父老,下有读书的儿子,老婆没工作。就要过年了呀!连过年的钱都没有,而且又没有资金去打官司,没办法只能到这里求助了。
我想向公司提出:1、08年9 月至今未开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给我造成的损失应按在原单位工资支付;2、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3、结算每月应考核的年薪;4、按每月基本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原按1200元/月基薪缴的);5、补发节假日加班工资;6、对07年11月至08年元月未签劳动合同期给予经济补偿;7、开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和退还毕业证。
上述是否妥当?请各位老师帮忙指点,同时请指点一下是否可以在未仲裁之前找什么部门督促单位先支付一部份费用,用来解决过年的困难。
谢谢大家了!
提问者:zyhky 提问时间:2009-01-06 10:40:55
回复:
对你的遭遇我非常同情。因我们所是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法律援助定点服务所,所以经常遇到和你有着同样遭遇的人。对于劳动者来说,第一位的不是公平,第一位的是效率和时间。因为,你们要的是维持生活基本所需的救命钱。
就纠纷解决途径而言,我建议:
第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此事,通过行政途径要比仲裁和诉讼要快的多。
第二,委托律师通过协商的途径尽快解决此事。
第三,依法向信访部门反映此事,通过信访的方式解决此事。
第四,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或许那里的仲裁要比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快点。
就本案的法律问题而言,
第一,07年11月至08年元月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你支付双倍工资,但支付的期限为12分开始。
第二,养老保险这一块,劳动仲裁和诉讼都是不予处理的,你只能通过向社保机构反映、投诉此事。
第三,对于其它要求,劳动仲裁应当会给予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