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03 11:24:51 文章分类:新闻动态
碎尸案事件概括:
张超肢解情人木鸿章碎尸成265块
2007年5月,女大学生张超与谢宏认识并同居,并化名“杨乐”在丽江夜总会“天上人间”和“星夜明珠”兼职做服务工作。丽江建筑老板木鸿章在天上人间玩耍时,认识了张超。谢宏得知木鸿章情况后,即生歹念,预谋与朋友陈光吕对木鸿章实施抢劫。
12月19日20时许,木鸿章来到张超租住的出租房,谢宏、陈光吕将木鸿章捆住实施抢劫,搜到2000余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后,逼迫木鸿章说出了密码,张超、陈光吕先后取出了4万元。随后,谢宏、陈光吕将木鸿章勒死,3人又用菜刀、匕首等进行碎尸。尸块被三人抛到玉龙县护城河内。
2007年12月19日傍晚,木鸿章与朋友前往医院看望一名患者后,独自一人驾驶着他那辆“帕拉丁”越野车离开,从此,手机便无法接通;20日,木鸿章的家人一边展开寻找,一边报警;几日后,警方传来消息:木鸿章被发现遇害并遭分尸。
谈起弃尸后的场景,知情人均用“恐怖”来形容。
“尸体被碎尸265块。”知情人雷先生透露说。而据知情人金先生描述,尸体的胳膊、腿脚、内脏等部位均被肢解成块。
据传,张超亲自手拿工具进行分尸。而网上有个自称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教师的人发帖称,张超高中就学习过法医学,高考后本想报考云南大学旅游管理学院的法医科,可惜云南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没有法医学,便选择了其他专业。而从知情者的描述来看,动手分尸的人“确实很专业”。
犯罪嫌疑人张超的宿舍。
同学眼里的张超:
“从情人那里拿钱供养男友”
在同学眼里,这名来自北京的19岁女孩,面容清秀、身材匀称且懂得打扮,平时谈吐带有“与年龄略有不符的社会味”。
张超2006年进入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就读。初来丽江的她很快适应了丽江休闲式的生活,她像多数来丽江旅游的游客一样,喜欢跳舞与泡吧。在一次泡吧过程中,张超认识了木鸿章,不久,就被木鸿章包养。从此,张超便时常脚穿高跟鞋、手挎小包走出校门,钻入停靠在学校门口的一辆车内离开。
但张超与杀人分尸的凶手相连,同学还是感到“真的很意外”。
据知情女同学钱颖(化名)说,包养关系确立后,木鸿章对张超很好,“平常那老板一个月在她银行卡上存3万多块钱呢!”
然而,“赚了钱的张超”未必能存下多少钱款,“因为除了那老板(木鸿章),她还有个男朋友”。知情的同学透露,张超在云南还有个男朋友,已进入社会工作,但收入较低,“一个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为此,张超就将从木鸿章那里拿到的钱,交给男朋友花费。
资料图:此案一审,当张超突然面向旁听席跪下,在地上磕了3个响头。
一审:张超当庭下跪
5月27日,丽江市中级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张超杀人碎尸案进行了一审,当张超被带上法庭,审判长让她陈述案件事实时,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在被告席站定之后,张超哭了起来,“我做出现在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成为杀人凶手,我伤害了4个家庭,我对不起受害人家属,对不起父母,对不起所有关心和照顾我的人,我现在只能用磕头的方式向你们赔罪,请原谅我……”在哽咽着说这些话的同时,张超突然面向旁听席跪下,并在地上磕了3个响头。
二审:坚称因被强暴碎尸
丽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以抢劫罪判处张超、谢宏死刑,陈光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三名被告人不服,均提起上诉。
10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法院公开开庭对丽江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进行二审。张超一直坚持自己是因为被木鸿章强暴之后,对方答应给5万元钱又没兑现诺言,才实施“讨债”行为的。
资料图:张超等三被告出庭接受法庭一审宣判。
张超与男友看守所内传纸条串供
纸条A:小陈是主谋
你是在车上被他强奸的,你任意找个时间就讲当时他骗你心情不好出来吃饭,最好他朋友在,吃饭完后他非要送你去学校,在半路他对你强奸。你在11月下旬给我提到强奸的事(散步时)。当时你只是想让我教育一下他,我不敢。你让我叫了小陈。小陈一直身上都没有钱。他可能也想就此整一点小钱。所以整个计划是小陈下丽江计划的。
我俩没有恶意杀人,是小陈。由于小陈想多拿钱,怕(木)报警才用绳子勒死的。当时我俩商议都是把他给放掉,随后小陈决定了,我俩也没办法。你是在厨房偷看了一眼,看到小陈用绳子杀死了他。
分尸是小陈提议的。由于不好拿出去,小陈先动的刀,从手开始。分钱也是小陈先提议的。你点的数,你分16000,我主动要9000。小陈最后说全都是他的共17000。小陈是主谋,我俩只是协助小陈,也只是想教育一下他算了。因为小陈要钱才勒死他的。
你反口供时还可以多举几个他包女人的例子,你就讲前次口供时你没有想好,现在你想通了说婉转点。(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
纸条B:想办法带张超出去
有事就让我送点东西把讲的内容放在里面(可放在牙膏里面或吃的饭里),也许我会想办法带你出去。收到信息明白后及时回信息(可大声报告管教3声或下午给我加菜),在口供还没有交到法院前必须抓紧时间反供。(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
纸条C:谎称半路被强奸
你在车上被他强奸的,你找个时间就讲他骗你心情不好让你出来吃饭,最好也有他的朋友在一起(最终可以证明),饭后他非要送你回学校,到了半路他就强行对你进行了强奸……(该纸条于2008年1月20日将谢宏押赴鹤庆寄押时从牙膏中挤出的,内容和第一个纸条的基本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