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找不到,可否要求担保人偿还
时间:2009-02-06 14:34:19 作者:桂广涛 文章分类:疑难荟萃
问题:
一个韩国人借款15万人民币,一中国人担保,但至今未还,此韩国人也找不到,但中国人可以找到,借款时间已有7年了,不只可否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条上没有规定还款日期,只写了借款的用途,不知是否有时效的问题,希望律师的帮助!
提问者:大周 提问时间:2009-02-06 14:04:39
回复:
你说的担保应属于保证,如果有保证条款或保证合同,当然可以在无法实现债权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于,你的借款合同属于无固定欢快期限的借款合同,故你可以随时要求债权人还款,因此,你的合同没有超过时效,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