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和比例

时间:2009-02-16 10:21:28    文章分类:法言法语

 1、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其本人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业主缴纳本人的3%和雇工的2%部分,雇工缴纳本人的1%部分。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期间,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未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执业机构:待定
 所在地:重庆 巴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桂广涛律师 > 桂广涛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