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侵权
时间:2009-02-24 09:25:20 作者:桂广涛 文章分类:疑难荟萃
问题:
有一家单位牵涉到我的发明专利侵权问题,告到法院后,经庭外和解,对方同意支付10万元(包括侵权费及以后的产品授权).现有另一家单位告我发明专利无效,若终审后专利无效,我的10万元是否还得归还?急待回复!谢了!
提问者:皮牙子 提问时间:2009-02-23 15:37:59
回复
不知庭外调解达成的协议是否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如果没有制作调解书,则对方在你的专利被认定无效后,可以依据不当得利另外起诉要求你返还得到的10万元。如果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只有在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但是没有上述情形的,调解书的效力是不容推翻的,对方就不能要求你返还已经支付的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