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分?
时间:2009-03-17 12:02:17 作者:桂广涛 文章分类:疑难荟萃
问题
我和丈夫婚后04年共同贷款还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5万元,平均每月还款1300元,贷款19万元,共贷20年,已经还了5年,共计7.8万元,现在我们想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如何分割?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提问者:Sally 提问时间:2009-03-17 11:14:52
回复:
如果没有双方都没有过错,则一般会对财产平均分配。你现在的房产已经属于夫妻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应按照其市场价值参与共同财产的分配。至于尚未还清的房贷是你们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摊。分配原则一般是按照一分为二的原则。假定你房屋的现有的市场价值是40万,尚未还清的房贷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6万,你们没有其它的财产,则得到房屋的一方首先应给对方20万作为补偿,然后,双方的房贷债务各分摊的8万,但实践中房贷的余款要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实际承担,因此,未得房屋的一方应在分割财产时将8万元支付给获得房产的一方。这样分得房产的一方最后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金额应为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