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年湖南省工资与收入标准

时间:2010-12-04 21:33:07    文章分类:人身损害

根据《湖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08年湖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1.2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12.50元,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945.50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05元, 

2008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3082元,月平均工资1924元,

丧葬费标准为11544元。

根据《湖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09年湖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2009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31元,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828.23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20.87元。

2009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6008元,月平均工资2167元。

 丧葬费标准为130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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